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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将解封在飛機上使用便攜式電(diàn)子設備(bèi)禁令
作者:admin 來源 :澎湃新聞 發布時間:2017-09-19

中國民航局将放開在飛機上使用手機等便攜式電(diàn)子設備(bèi) 。

9月18日,在中國民航局的例行新聞發布會上,中國民航局飛标司副司長(zhǎng)朱濤透露,日前,《大型飛機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運行合格審定規則》(CCAR—121部 ,以下簡稱《規則》)第五次修訂發布,将於(yú)2017年10月起實施。

這次修訂放寬瞭(le)對於機上便攜式電子設備(PED)的管理規定,允許航空公司爲主體對便攜式電子設備的影響進行評估,並(bìng)制定相應的管理和使用政策。

對此,朱濤表示,航空公司可以根據評估的結果,來決定在飛機上使用何種便攜式電子設備(bèi),原來政府是禁止的,現在政府把這個權力交給航空公司來評估。第二,民航局飛标司制定瞭(le)相應的審核、評估的方法 ,來接受航空公司的申請。“我相信 ,在不久的将來,你們會看到中國的航空公司允許在飛機上使用相應的便攜式電子設備(bèi)。”朱濤表示。

此外,第五次修訂版《規則》對機組疲勞風險管理、機組資質管理和訓練管理等内容進行瞭(le)較大篇幅的改寫。機組疲勞是造成不安全事件的重要原因之一,《規則》對此進行瞭(le)全面細化,突出瞭(le)飛行疲勞與人的生理節律和機組值勤時間直接相關等概念,降低瞭(le)飛行機組和客艙(cāng)乘務員的年總飛行時間上限。

《規則》除瞭(le)根據國際民航公約附件要求延長瞭(le)參(cān)與運行的飛行員年齡上限,還調整瞭(le)進入機長訓練的相關要求及飛行教員管理的有關政策,取消瞭(le)有關領航員和通信員的相關要求;

針對客艙(cāng)乘務員,《規則》調整瞭(le)客艙(cāng)乘務員訓練大綱和合格要求,增加瞭(le)乘務員初始訓練和複訓的時間,增加瞭(le)乘務員近期經曆的要求等。

此外,第五次修訂版《規則》對燃油管理政策進行瞭(le)修改,對飛行中燃油檢查與燃油監控提出瞭(le)具體要求,明確瞭(le)宣布“最低油量”和“緊急油量”的時機,同時修改瞭(le)關於定期載客運行的燃油要求,統一瞭(le)國内和國際運行的燃油要求,並(bìng)爲航空承運人實施燃油政策優化提供瞭(le)規章支持。

《規則》進一步明確(què)瞭(le)航空公司有關航空器持續适航和安全管理的要求,形成閉環管理,以進一步提高進入設計使用壽命中後期飛機的運行安全,加強對“老齡飛機”的安全監管。

據悉,在第五次修訂(dìng)版《規(guī)則》實施之前已持有現行有效運行合格證的航空承運人,應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完全符合本次修訂(dìng)的要求。